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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28 16:38:40


  (一)有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必需的资金和设备;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审批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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