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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营或兼营出版物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28 16:44:50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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