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版物零售、投递、出租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投递、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31 15:18:36
(一) 经营者必须有当地户口;
(二) 经营者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 有一定的设施和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四)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