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发布时间:2021-05-31 15:31:53
(一)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地址或者从事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
(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从事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的姓名、住址;
(三)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或者从事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证明、资金数额;
(四)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场所的情况和使用权证明;
(五)从业人员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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