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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不得经营下列音像制品。

发布时间:2021-05-31 15:34:32


  

    (一)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   

    (二)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   

    (三)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   

    (四)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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