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信用,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受到信用惩戒。近日鸡冠区法院通过采取限消惩戒措施,使企业意识到信用危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9月鸡西市XX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XX汽车销售公司施工了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半月,完成施工,汽车销售公司验收合格,工程款为41 000元,但该销售公司至今未给付工程款。防水公司诉至鸡冠区法院,判决XX汽车销售公司给付鸡西市XX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41000元。
2021年4月防水公司向鸡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在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下,办案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向其送达了限制消费令,并进一步释法说理,告知其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被执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执行款汇入单位账户,法院通过网络划拨的方式将执行款划入法院账户,给付申请执行人,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