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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感悟】陪审员要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

  发布时间:2021-06-08 11:01:26



    2021年3月对我来说是个特殊的月份,在这个月里,经过区人大的任命,我成为了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担负着维护法制尊严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受任以来,既感到光荣,又感受到压力。几次陪审下来,虽对案件审理有自己的评判,但有时却拿不出事实依据,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要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上下功夫。

    作为企业的工会干部我在工作中会经常遇到各种问题。今年因企业内部调整,部分员工需要重新调整岗位,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员工对自己所调整的工作岗位不满意,因此连续三天无故不上班。单位领导知道后非常生气,警告员工再不上班就将其除名,于是两人产生了激烈矛盾。在这个过程中,这名员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说了很多不恰当的语言。作为工会的工作人员,我既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也要维护好企业与员工关系。我一方面对领导调动工作岗位的合理性进行了认证;另一方面对这名员工诉求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鉴于双方都存在过错,经过我多次的耐心疏导,结合我学习的法律知识,最终化解了这次矛盾纠纷。但是通过这件事,我也越来越觉得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为提高对案件的审判能力,我经常关注热搜上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在这期间中,我看到了在某中学发生一起“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撞”的案件。在看媒体报道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几个问题:第一,篮球作为群体性、对抗性体育运动,张某在合理场地中背身跑动接球,对被撞人李婆婆横穿场地并无预见性,不能苛求其尽到对不可预见性行为的观察注意义务。第二,学校篮球场有明显的区域、边界标志,学校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被撞人李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横穿球场潜在风险,但李婆婆仍选择横穿球场,应视为“自甘冒险”行为。案件最终在2021年4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李婆婆诉讼请求。结合这样的判决结果,再加上最近学习的法律知识,让我对案件的基本判断能力得到了提高。

    人民陪审员,重点是“陪”,但更重要的是参与“审”。这样就需要不断的从书本中学,从生活中学,从实践中学。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提高业务素质,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履行陪审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闫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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