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1)吸烟、饮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
(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9)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37.学校发现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该如何做?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
(1)予以训导;
(2)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3)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4)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5)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
(6)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
38.什么行为是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3)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4)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5)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6)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8)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9.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矫治教育措施?
(1)予以训诫;
(2)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责令具结悔过;
(4)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5)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6)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7)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8)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9)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40.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
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1)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2)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拒不接受或者配合公安机关的矫治教育措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