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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记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红杰

  发布时间:2021-06-17 14:33:36





    赵红杰,女,198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 2009年6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法学系, 2010年考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后在西郊法庭工作至2016年5月,之后调入民一庭工作至今,现任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赵红杰同志工作在审判一线长达十一年之久,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一千多件,每年的年终综合测评中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14年、2019年被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公务员。赵红杰同志一直秉承着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审判一线。期间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坚定司法为民宗旨,永葆为民情怀

    多年来,赵红杰同志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工作上积极勤奋,精益求精,注重法律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善于做群众工作,办案中能深入群众,注重调解工作,善于向其他同志学习丰富的调解经验,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赵红杰同志认为,当事人对法律和法院的感受直接来源于法官,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进一次法院,跟一名法官接触,可就是这一次的接触,法官给当事人留下的印象,很可能是他一生中对法院和法律的唯一认识。法官热情、公正的对待当事人,民众就会对法院充满信心。所以赵红杰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尊重和善待当事人,要用一颗爱心和公平公正的心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这样在办案时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十一年来赵红杰同志多次到辖区内的各村屯开展巡回法庭,到社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讲课,这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做到了真正的司法为民,永葆为民情怀。

    二、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强化业务能力

    到法院后,赵红杰同志一直奋战在审判一线,虚心好学,任劳任怨,很快成为庭室的业务骨干,审理各类疑难复杂民事案件达一千多件,为了尽快审结案件,高效率的化解纠纷,她经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工作,为尽快解决当事人需求,她有时在当事人小区楼道内守候到深夜。在处理案件中非常注意和当事人沟通,更多的时候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用一种他们可以理解、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从而化解矛盾。这方面的能力在多年的工作中不断的积累、总结、成长、进步。虽然这些事情都很琐碎,但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案件她都会特别的认真、细致、耐心,不会因为案件的标的大小,当事人的身份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对待。赵红杰说:“虽然我无法做到让我的每一个当事人都对我的工作满意,我只求问心无愧,我努力并且尽心尽力让我的每一个当事人在我审理的案件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一种真诚的服务意识,感受到公平公正。”

    三、依法廉洁从政,强化职业修养

    近期,我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这些活动让赵红杰同志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法官坚守廉洁自律尤为重要。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她始终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理论和习近平重要讲话,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作为她的行动指南。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对待工作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事,对待当事人公平公正,热情诚恳,不摆架子,不搞官僚主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每一起案件都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和约束自己,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根本职责。当岁月洗去铅华,唯有初心不变。赵红杰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最大的事,她平凡而伟大,朴实而无华,一路坚守对党忠诚、对法官职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初心,牢记“一心为民”的使命,以坚韧不拔的斗志,在法官的道路上谱写出了一曲“燃灯者”的赞歌,用行动真正诠释了“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真正含义。

责任编辑:闫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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