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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起纠纷 法官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7-12 14:12:37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始终坚持将成果转化为推动审执工作发展的强大力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最大可能和平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近日,红星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材料款而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宫某因装修自家房屋,在李某个人经营的商店赊购装修材料,共计72 109元。2016年1月29日宫某给付材料款20 000元,余款52 109一直未付,宫某为李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给付期限。到期后,宫某仍未给付,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给宫某打电话,宫某在电话中态度非常好,但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到法庭取相关材料,也不到法庭接受调解,宫某的不露面使得案件无法继续进行。承办法官继续坚持给宫某打电话,在电话中,承办法官跟宫某讲出不到庭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也特别指出,如不能及时给付剩余欠款,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宫某终于同意到法庭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认真查看相关证据,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用心用情劝导并向双方释法析理,积极劝导双方当事人,最后原、被告双方在公平公正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意见,承诺还款日期,并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闫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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