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邹继威在办理一系列涉给付社会保险金行政案件时,认真研讨、深入分析,细致耐心地为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和行政机关委托代理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使原告心悦诚服,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原告和被诉行政机关的利益,有效地减少了司法资源的使用,使原告及其家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原告于2016年11月被诊断为尘肺三期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原告主张,按照他的实发工资计算伤残赔偿金及伤残津贴比社会保险局实际给付金额多出好几万。于是他多次找到被告社会保险局协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原告无奈将被告社会保险局起诉到鸡冠区法院。
鸡冠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邹继威在听取双方的陈辩以后,耐心地分析和核实证据。通过对案情的说理和对法条的解读,让原告明白了伤残赔偿金及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按照缴费工资来计算的,而不是实发工资。原告表示同样的法条和语言经过法官一番解释,他就恍然大悟了。原告当庭表示撤诉,原告及其委托人握着邹法官的手,饱含深情地说:“这些年,为这件事日夜奔跑,四处上访,就想弄个明白,今天可算了却了今生的一桩夙愿啊!”邹法官将审判与调解双管齐下,使当事人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最终为这个案件的圆满解决画上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