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省出台的《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