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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时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发布时间:2021-08-20 09:09:52


鉴证时,双方当事人应到场,用人单位一方应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表人;劳动者一方应当为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应予鉴证。鉴证人员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鉴证机关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及证明材料不完备,应通知当事人予以补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予鉴证,并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在合同文本上注明。对审查不合格的合同,应指导当事人按照要求修改或重新签订,然后办理鉴证手续。为方便当事人,应简化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凡能到用人单位办理鉴证的,应派人到用人单位办理,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劳动合同鉴证为有偿服务。鉴证机关向申请鉴证的当事人收取鉴证费的标准,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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