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消矛盾

  发布时间:2021-08-20 15:04:59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系喉癌患者,曾先后做过几次手术,因声带被切除,现已丧失语言功能,不能通过语言与人交流。其妻身体有残疾,患有多种疾病,曾在哈尔滨某医院进行手术,现处生活不能自理状态。

    2002年9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书,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之间进行房屋买卖。双方围绕是否包括土地等其他权利事宜产生了争议,原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口粮田及大棚、作业房。本案立案后,原告王某曾几次给法院写信,反映其生活状态,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帮助解决纠纷。

    案件分到红星法庭后,审判员谭满昌第一时间查阅了卷宗,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由于本案涉及到农村农民土地利益,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案件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不良舆情,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为此,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对抗情绪严重,审判人员从事实及法律上向双方释法说理。经过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与劝解,双方各自作出让步,同意重新签订协议,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

    该案的成功调解,及时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讼之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当事人之难、解当事人之困,红星法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服务情怀。

责任编辑:吴梦奇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