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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成年撞伤孕妇引纠纷 法官倾情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1-08-27 10:47:56



    近日,鸡冠区法院审管办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给付原告3000元。

    被告常某某和同学在一家美甲店做美甲,嬉闹中不慎把架子刮倒,砸到原告朱某,朱某已经怀孕3个月,被砸后出现身体不适,故选择报警。因被告常某某年仅14岁,警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便找来其父亲处理此事。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方陪同原告一同前往医院检查身体,原告朱某在医生的建议下住院进行治疗,被告父亲则缴纳了1000元住院押金,并于次日携水果前往医院看望原告。原告于 7月9日住院,7月15日出院,期间共花费761元,双方关于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并向被告索赔3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原告坚持走司法鉴定程序,被告则认为原告提出的误工费、护理费不合理拒不支付。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用真诚、温情的言语有效疏缓双方对抗情绪,之后又从情理、法理多角度给双方做调解工作,让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给原告带来的伤害,使其意识到原告作为孕妇,为其支付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情合理,同时,被告考虑到女儿尚未成年,自己作为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同意赔偿3000元,并当庭给付原告。最终,案件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纷争得以有效、快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一笑泯恩仇,矛盾巧化解。鸡冠区法院审管办将始终坚守为民服务之心,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全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闫玮琳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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