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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在单位勤工检学,是否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1-09-26 16:09:12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发生这种关系,类似于劳务关系,若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按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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