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案件,原告王某是鸡冠区某村村民,承包了6.70亩土地,有1亩土地受被告某公司储灰池水浸,造成土地受损无法耕种的情况,故王某将该公司起诉至鸡冠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崔宝快速梳理案情、认真查阅证据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息诉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王某对法院高效快捷、全面细致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谢,对法院工作人员求真务实、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
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