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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7 11:05:36


1、我国签订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2、我国国内立法关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①属地管辖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专属管辖原则。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③协议管辖原则。可以用书面协议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我国关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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