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09:06:25
第二百七十二条 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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