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徐莹莹及干警走进鸡西市看守所,对该所服刑期满的少年高某进行判后回访帮教,为其重回社会护航。
高某离开看守所时,法院干警与其进行谈心谈话,高某诚恳道:“感谢叔叔、阿姨们的关怀和照顾,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十分的懊悔,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不再犯罪了。”随后,徐莹莹庭长教育引导他们要遵纪守法,向他讲述法律知识,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深刻忏悔、知道感恩、懂得回报,并鼓励他尽快走出心灵阴霾,重新步入社会。
通过高某的案件,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思考。案结但事未了,高某今后的生活、工作等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近年来,我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对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防止再次犯罪,助力和谐社会建设。此次回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案件回访中,使人民法院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让司法服务更加贴心,用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