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2021年10月21日,经鸡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接过任命证书的那一刻,我就开始期待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庭审。如我所愿,很快我就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而我也通过这次庭审,对法官工作有了了解。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的庭审技巧让我印象深刻,而庭审过程更是让我难以忘怀。
我陪审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因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未做公开审理。未担任人民陪审员前,我从未深入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法律知识也是通过书本或媒体学习到的。而这次庭审活动,让我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到案件审理程序,体会到法律的严谨和严肃性。庭审结束后,我深深感受到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同时还负责学校法治工作,平时就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常利用闲谈或课余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更让我认识到要努力让未成年不再触碰法律红线,加强对校园法制宣传将是我未来工作的强大动力。
人民陪审员是一个身份特别、职责特殊的编外法官,也是公众熟知的“无袍法官”。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就要在开庭时当好裁判员,在合议中当好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贴近群众,代表群众,也了解群众。在庭审过程中既要配合审判工作,服从庭审安排,也要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从案件事实为出发点,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看法,协助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做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通过庭审,我体会到了法官工作的不易,也体会到了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深刻含义。作为一名编外司法人员,要在角色上适时调整,做到无论遇到哪种情况,都可以在各种工作角色之间变换。我特别珍惜和热爱这份工作,这是人民和法律赋予我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将努力做到与法官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与作用,切实搭起法院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