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法庭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一面印有“公正为民暖人心,心系百姓解纠纷”的锦旗,感谢红星法庭审判人员在处理双方当事人纠纷过程中表现出的公正、耐心与敬业。
原告王某、被告李某原系红星乡某村多年的老邻居关系,王某在外地已生活多年,其居住的老房已年久失修,便委托他人照看管理。2020年,因涉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王某的房屋被纳入规划范围,李某在了解情况后,便电话询问王某是否出卖房屋。双方在沟通后,达成了买卖房屋的一致意见,王某将房屋售予李某,李某付款12万元。双方买卖关系已成立,本来是各取所需、两全其美之事,可在双方办理拆迁手续过程中产生了争议,王某认为双方商定的价格明显低于补偿价格,双方之间的交易显失公平,要求李某提高购房价格。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起诉至法院。
红星法庭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分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从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对双方进行说明。关于合同权利义务问题,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合同后果及责任承担问题,审判人员向双方作了耐心讲解。刚开始双方抵触情况严重,围绕买卖是否公平问题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了僵持。审判人员及时转换调解方向,从双方当事人多年以来融洽的邻里关系角度进行劝解,经过大量不厌其烦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各自作出让步,双方纠纷得以调解。
事后,王某表示:远亲不如近邻,本来就不想打官司,只是心里有疙瘩不能释怀。今天通过法庭的调解,让双方体会到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司法承诺,感受到了审判人员的热情服务,为法庭的悉心工作表示由衷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