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比如张三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很显然6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最多不超过6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全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