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纵深开展,鸡冠区法院执行局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依托,利用一周时间,开展强制迁出专项执行行动,攻克房产迁出难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本次执行专项行动过程中,鸡冠区法院共计出动车辆 11台,执行干警30余名,共强制迁出房屋4户并进行现场交付,执行完毕1件,结案2件。为扩大强制迁出专项行动的影响力,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本院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和房屋所在辖区民警进行现场监督。
1.在苏某与吴某、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有一处房屋,该房屋经法院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后,被买受人购得。因被执行人身在外地,且当地有疫情,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腾出房屋。被执行人于2022年4月放假回到鸡西,配合社区完成防疫隔离完毕后,我院于2022年5月12日对其房屋进行迁出。现该房屋已交付给买受人。
2.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孟某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已拍卖成交。在执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与被住户沟通交流,但房屋住户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退迁房屋,无奈之下,我院执行干警对住张贴强迁公告。公告期结束时,该房屋住户依然没有主动腾出房屋。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决定开展强制迁出工作。该房屋住户在看到法院干警进行强制迁出行动时,表示十分后悔。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和释明法律后果,该房屋住户开始主动配合迁出。
3.关于张某申请执行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何某所有的房屋,该房屋经网络拍卖,由买受人竞买所得。但被执行人未按时将该房屋腾出,交付买受人。本院决定依法将该房屋强制迁出。在强制迁出过程中,本院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到场见证,进行现场监督。
4.王阳 本院在执行某公司与朱某、周某、鸡东县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屋,本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但是该房屋因拖欠物业费等原因,被物业留置。执行局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助理与物业进行沟通,通过释法说理,讲清法律关系后,物业同意配合法院工作,该房屋顺利完成强制迁出并进行交付。
本次强制迁出专项行动受到了当事人和现场见证人员的一致好评,执行干警们用强有力的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有力回击,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