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朋友借钱起纠纷 法官调解挽友情

  发布时间:2022-06-21 14:41:33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些人变成了好借不还,以致朋友反目诉至法院。近日,鸡冠区法院受理一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帮助一对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友情。

    2016年12月12日,黄某某在张某某处借款15 000元,用于购买摩托车,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为2017年4月12日,约定逾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支付违约金30元。到期后,黄某某未能还款,尚欠4 400元。2017年1月5日,黄某某因无钱缴纳养老保险,再次向张某某借款15 000元,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到黄某某的养老金保险账户,黄某某为张某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到期后黄某某未还款,张某某提起诉讼。

    法官在接待双方时,发现张某某和黄某某曾经是一对特别好的朋友,发生纠纷是因为黄某某拒绝和张某某对账,也不见面引起。为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便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双方友谊、各自权益、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劝解释法。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个为借款闹得不愉快的朋友就此重归于好。

    法官后语: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之间借钱本是正常的事情,但若向朋友借了钱却消极不还,也不去积极与对方沟通不仅可能会使自己失了诚信,更会失去了朋友以致悔恨终身。

    鸡冠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同时,缓解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效果。今后,鸡冠区法院将继续秉承“为民办实事”的宗旨,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法理、事理、情理的有效融合,不断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闫玮琳    

文章出处:审管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