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调解真是高效及时,感谢法官圆满解决了我与袁某之间的矛盾,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让我拿回我应得的钱款。”索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案中,原告索某将自己经营的某石场转让给被告袁某后,被告袁某尚欠原告索某石场转让款20万元,并在2014年5月为原告索某出具了欠据,被告某石场为该欠款自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经原告索某多次索要,被告袁某给付了8万元后,剩余12万元欠款迟迟未给付,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被告袁某对剩余欠款有异议,主审法官通过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厘清双方争议焦点,针对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逐渐缩小双方矛盾,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袁某当庭给付原告索某9万元,原告索某立下收条,双方达成和解。
鸡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意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载体,在案件中切实履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将润物于无声的法治理念如春风化雨般融入群众心中,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