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创“学习型法院”,推动领导干部、审判专家、资深法官、业务能手、青年干警上讲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内容“百花齐放”、讲师“百家争鸣”的多元化学习氛围。9月22日下午,鸡冠区法院举办2022年度第10期“业务大讲堂”活动。
鸡冠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刘文达为干警讲授《民法典》第三篇合同部分亮点内容和重点内容。
刘文达结合自身工作对《民法典》第三篇包含增加电子合同成立和标的交付时间的规定;客运合同中,细化对旅客承运义务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合同格式条款制度;增加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规定禁止高利贷,对借款利息确定;增加房屋承租人的具有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等方面对合同部分的亮点内容进行了讲解。着重解读了电子合同成立时间;完善第三人合同制度;预约合同;合同效力;选择之债、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情势变更;债权转让时担保权利的变更;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解读。
通过本次业务大讲堂,加深了干警们对关于《民法典》第三篇合同部分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课后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高效运行,促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