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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鸡冠区人民法院3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11-01 14:49:53






    近日,省法院印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评选结果的通报》,鸡冠区人民法院唐静杰、徐莹莹、赵红霞三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庭庭长唐静杰

    唐静杰,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1992年2月到鸡

    冠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在鸡冠区法院三十年的工作中,唐静杰同志积累了深厚的业务功底和审判经验,尤其是在近二十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他能够始终坚持钻研审判业务,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探索审理新型疑难案件的最佳方法,并始终坚持以维护辖区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为己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超千件,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政法干线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他撰写的《妨害公务过程中故意毁坏财物应如何定罪处罚》刑事审判案例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徐莹莹

    徐莹莹,2012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她扎根基层十载,先后从事民事、商事、刑事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无论岗位怎样变换,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4年、2015年,她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21年,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

    办公室负责人赵红霞

    赵红霞,女,汉族,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鸡冠区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始终怀揣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断锤炼“工匠精神”,在不同的岗位上展现出专、精、实的工作面貌,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她曾从事过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已经在法院度过近20个春秋。自走上工作岗位以来,不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镌刻在心中,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无论岗位变换,不论职务升迁,她始终坚持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的人生信条。

    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以“优秀机关工匠”为榜样,在工作中厚植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工匠精神,传承法院人的坚守与担当,以工匠精神筑牢司法根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于丽慧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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