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给民一条生路!”一位跪在鸡冠区人民法院门口的中年男人与其父亲边在地上写着边喊叫着“你们法院不能拍卖我的房子!”在了解到这位中年男人是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后,办案人迅速将其“请”至法院警戒室。
该中年男人姓王,2017年因拖欠货款71 085元被某批发部诉至鸡冠区人民法院,经判决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某批发部向鸡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按月还款,然而王某生育二胎后,因二胎患病便以此为由不再履行和解协议,对拖欠的25 000余元分文未还。申请人向王某催要无果后,向鸡冠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王某居住的房屋位于我市学区的电梯楼、无抵押,评估价值377 735元,法院就此启动了评估拍卖其住房的程序,所以有了开场的一幕。
针对王某的情况,办案人迅速向局长和主管院长汇报案件情况,在知晓王某虽二胎患病但每月收入4 000余元且居住于鸡冠区学区、建筑面积75平方米的电梯楼后,当即决定严厉打击王某此种并非无力偿还债务只是以二胎患病为借口不履行债务的老赖行径,对其给予拘留。
在知晓自己耍赖无效后,王某立即转变态度、认真反醒、具结悔过,写下悔过书,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双方进行对账、达成和解,王某将剩余款项私下履行给付申请人,申请人以执行完毕为由向鸡冠区人法院申请结案。
真正的为民作主,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一定会平衡生存权和债权的关系,但绝不会纵容享受在超出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内却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执法既要有温度,也要有力度,老赖的“跪求”这种变相的威胁,只会加大法院的打击力度。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突击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惩戒震慑“老赖”,对“老赖”不手软,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