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风尚,以榜样的力量立鸡西之根、铸鸡西之魂。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榜样力量”典型培育评选活动,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徐莹莹荣获“照亮鸡西”第二届榜样人物(提名)称号,这是全市法院系统仅此一份的殊荣。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虽历尽艰辛,却历久弥坚。徐莹莹扎根基层十载,先后从事民事、商事、刑事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无论岗位怎样变换,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4年、2015年,她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21年,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2022年,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和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徐莹莹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时刻牢记公平办案神圣使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讲政治、顾大局、扬正气的坚定信念,履行审判职责,提升司法温度。她用纤柔的双肩扛起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以工匠精神书写了为民守护的“答卷”;她在审判岗位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以实干书写为民奉献的“答卷”,她带着刑法研究生和司法证两个硬武器,维护法治严惩犯罪,以铁血丹心书写了忠诚为民的“答卷”。
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捍卫法治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作为司法事业中流砥柱的法官队伍,鸡冠区人民法院不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是广大干警坚定信念、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典型。时代的召唤如战鼓催征,榜样的力量更令人奋进。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徐莹莹为榜样,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真正把学习先进典型的成果落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工作成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