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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鸡冠区人民法院联合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3 09:52:21





    为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引领全区群众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3月22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联合鸡西市水务局、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在鸡西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干警制作了普法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法律条文为群众讲解了水资源的重要性及如何合理使用水资源。

    通过这次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群众对水环境保护意识和对水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规范,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世界水日简介

    设立世界水日的宗旨是唤起公众的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商业和农业对水资源的需求,联合国长期以来致力于解决因水资源需求上升而引起的全球性水危机。1977年召开的“联合国水事会议”,向全世界发出严重警告: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石油危机之后的下一个危机便是水。1993年1月18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简介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即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中国水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主旨和内容基本相同,因此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时间的重合,使宣传活动更加突出“世界水日”的主题。从1991年起,我国还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作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责任编辑:王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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