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工作是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大作用,而人民法院处于公正司法的聚焦点、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参与社会治理的第一线,如何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
鸡冠区人民法院依托诉源治理“多、快、好、省”的四大优势,不仅缓解了鸡冠区人民法院法院内部“案多人少”压力,同时更构建了一条惠民、利民、便民的解纷绿色通道,为这道必答题给出答案。
“多”:纠纷化解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渠道多、平台多、主体多。人民群众可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调解室”等各类平台;选择街道社区调解员、网格员、行业调解员、法官、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等多样群体化解矛盾纠纷。
“快”:纠纷化解响应快、磋商快、调解快。只要人民群众有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就会有各级基层组织、协会、中心予以响应;与到法院“打官司”相比,诉前调解方式更加灵活便捷、高效简易,调解组织接收到申请或者委派的纠纷后,快速联系当事人进行磋商;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根据自身意愿,就近就快到“社区和谐法庭”、退休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站、四所一庭调解室等现场参加调解,由法官、调解员、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等多方调解力量就地化解矛盾,也可以利用网上调解平台,通过视频、音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足不出户面对面”实现纠纷“掌上”化解。
“好”:纠纷化解过程中,人民群众氛围好、感受好、体验好。由根植基层、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调解员参与调解,人民群众可以更顺畅地进行沟通,不必对簿公堂,和和气气也能定争止纷;通过释法析理等方式辨明是非道理,双方更愿意自觉履行各自的义务;诉前调解说事、说理、说法,过程不对外公开,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
“省”:纠纷化解省时、省钱、省心。诉前调解通常一个月内就会有结果,有的当场便可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诉前调解不收取诉讼费用,完全免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没有按调解协议自动履行,可以依据司法确认裁定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解纷、规范、教育、引领,多渠道、多维度、多支线助力基层治理,人民法院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处于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鸡冠区人民法院在法治轨道上构筑矛盾纠纷预防治理新格局,推动实现当事人息诉、少讼,并努力接近“无讼”的目标。接下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为构建更高质量的和谐社会书写“诉源治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