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紧紧围绕诉源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鸡冠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本着“案子不在于多少,而在于切实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精神,更新理念、积极创新,多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在郭某诉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郭某系鸡冠区太阳升村村民,要求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立即赔偿因其排水井倒灌导致耕地内的农作物及房屋、家用电器、电焊机、水泵等损失。2023年7月5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沟通,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对郭某的损失与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纵向排水导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承办法官研判后,认为确有必要通过鉴定确定赔偿金额,于是多次向各方建议并详细解读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鉴定了你才能知道到底有多少损失,而且即便调解不成,鉴定意见在之后的诉讼中也是有效的。”承办法官对赵某解释道。最终,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同意诉前鉴定。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关键举措,是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预防基层矛盾激化的的重要途径。今后,西郊法庭将进一步加强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诉前鉴定和多元解纷深度融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解纷方案,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