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本条是关于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的规定。随同债权转让一并转移的从权利,主要包括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和其他从权利。本次和大家分享的是对保证债权的影响。
在债权转让时,保证债权原则上也随主债权一并转移。根据《担保法》第22条前段规定,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8条后段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对此也作了更为完善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9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债权,保证债权亦随之转移,只是应当通知保证人,未通知保证人的,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696条第2款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的理论基础。债权转让原则上不影响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保证人因与债务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只要债务人没有变化,由谁承担债权对保证人不发生影响,其结果对保证人也不发生实质损害。对债权人而言,其享有保证债权的债务在转让时依然具有保证人的担保效用,不会在转让债权时使其利益受损。而且,根据《民法典》第547条规定,主债权转移的,从权利随之转移。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移的并通知保证人的,保证债权随之转移,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的具体体现。
《民法典》一方面肯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禁止转让债权的约定,另一方面又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尊重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体现的是保证属于信用担保,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保证人要求并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禁止债权转让的,属于保证人要求对与债权人之间关系予以固定,对此,应当尊重保证人的意思。但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并不发生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是因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由保证人约定剥夺。在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时,法律同样应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表示,即应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而且应由保证人出具同意的书面材料。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时,则保证人获得免除保证责任的抗辩权,即向受让人主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转让对保证人发生效力,即保证人仍应在原担保的范围内向受让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作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保证期间的届满而免除,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转让其主债权的,主债权上已无保证债权依附,此时的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债权转让必须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作出。债权转让的效力及于保证人是债权转让发生的法律效力,由此,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且应符合法律规定以及主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如《民法典》第545条规定,依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债权人转让上述债权,其与受让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合意虽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自然不发生主债权转让之效果,保证债权的转移更无从谈起。如果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转让应取得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在未取得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保证债权亦无从转移。
(3)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与保证人。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转让自通知债务人之时起,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而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是对保证人发生效力的前提,因此,债权转让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应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为条件。《民法典》增加债权人通知保证人的规定,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未通知保证人的,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4)特定情形下的债权转让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主债权的,应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就受让人的债权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否向原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如果主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则受让人已替代原债权人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与原债权人已无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无须再向原债权人承担责任,保证人自然也不用再向原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保证人也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仍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①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生效后,受让人取得原债权人的地位,其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依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对抗原债权人。②主债权依法转让后,保证人仅在原有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依法向第三人转让主债权对保证人的保证担保的范围不发生影响。债权人在转让主债权时对主债权及其从属权利所作的任何扩张,对保证人的保证范围都不发生影响,保证人仍在原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