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落实府院联动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全链条、精准化治理,持续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各项工作。
诉源治理,构建府院诉调对接“新合力”
坚持“当事人自愿”,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制定“一对一对接制”,即一起案件由一位调解员和一位行政法官负责对接。调解员负责联系行政机关举证、答辩,法官负责指导调解员确定调解方向。“对接制”实行以来,诉前调解质效明显提升。定期召开会商会,规范和指导行政案件诉前化解工作,协调解决化解案件遇到的难点,有效推进化解案件进度,降低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
府院联动,形成主动依法行政“新常态”
充分发挥法院在行政司法中的专业优势,以涉行政机关化解中心为依托,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稳步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长效化。定期走访人社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开展普法宣传,邀请来院座谈、参加公开庭审、开放日等活动,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规范执法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探索实践,开启复议诉讼联动“新格局”
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审判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案件的相关信息,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互相衔接、协同推进。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案例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案例研究和宣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果。
鸡冠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将持续深化认识,聚焦关键问题,发挥聚合效应,夯实联动责任,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继续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和谐鸡冠、推动鸡冠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治保障,谱写鸡冠法院“府院联动”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