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退还保证金纠纷案件,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排忧解难。
2022年12月,大连某贸易公司与鸡西某煤炭洗选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数量900吨供煤,供方要求需方支付5万元保证金,此后双方均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但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国际贸易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煤炭洗选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发现煤炭洗选公司暂时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但对于拖欠保证金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无法短期内一次性向国际贸易公司支付。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煤炭洗选公司同意将保证金分两批支付,为企业资金周转留出时间和空间,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后该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灵活使用调解方式来化解纠纷,促使被告在最短时间内将拖欠工程款打入原告账户,充分发挥了法院利用调解化解矛盾第一防线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诉累,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