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该案件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被告某商贸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构成侵害商标权,故诉至法院。
因本案系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且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本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法定代表人通过电话沟通,并对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证据、程序上等进行诉讼指导。
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后,与被告某商贸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告知其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属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告某商贸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主动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了撤诉。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快速、圆满地解决了,双方均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民二庭始终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走访企业、以案释法等举措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下一步工作中,民二庭将继续深化法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坚持用“心”扛起责任担当,用“情”创新办法举措,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