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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悉心办案解民忧 尽职尽责护正义

  发布时间:2024-01-18 16:51:52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鸡冠区人民法院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鸡冠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以帮助当事人切实解决问题为目的,高效办结、实质解决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

    开庭前,案件承办人详细阅读了卷宗内的证据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梳理和归纳,针对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标准及数额进行一一核对,层层递进、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做被告保险公司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争议的数额达成一致。

    案情回顾:在原告李某与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要求某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给付保险理赔款4 800元。2019年9月,李某在某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平安尊享安心百分百两全保险》及附加意外医疗、意外住院保险,每年保费3 412元。2023年1月,李某因意外摔伤肩部损伤,在医院住院治疗51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住院津贴每天100元,应免除3天,应给付李某住院津贴4 800元。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分析案情,并主动到被告公司了解实际拖欠理赔款的情况,被告公司表示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并尽快给付,随后法官来到被告办公区现场予以核实。在交谈过程中,原、被告均能够客观实际地拿出处理纠纷的意见。

    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调解,耐心为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原告在充分理解被告公司实际经济情况的基础上,自愿放弃部分理赔款,被告公司积极表示愿当庭即时给付原告李某4200元,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调解。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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