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方式冻结了二位被告的微信和账户后,最终使得二位被告主动到庭联系法官请求调解。
杨某某是位年近80岁的残疾老人,家住在恒山区,在2021年7月30日通过袁某某的介绍,将2万元借给了朱某某的妻子李某某,借期到2023年7月30日。李某某出具了欠条,袁某某也在保证人上签字。但是,借款到期后,由于朱某某的妻子李某某不幸去世,朱某某不但拒绝偿还,还躲避起来。无奈之下,杨某某只能起诉到法院,但经过法院给二被告打电话不接,到社区去送达传票均无法送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审判法官告知,杨某某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网上查控朱某某、袁某某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财产2万元。财产保全中心收到申请后于当日进行了网上查控系统,查询和冻结了朱某某、袁某某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财产2万元。朱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打电话向办案人询问为何冻结了他的手机上面的1000元红包,知晓原因后主动与审判法官联系,请求给予调解,审判法官第一时间安排了调解时间,目前该案正在调解中。
案件一旦起诉到法院,经常会遇见被告不到庭的情形,而诉讼财产保全,经过原告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后,法院可以做出民事裁定书网上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财产,让被告无法使用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最后不得不现身,来到法院出庭解除纠纷,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使案件在执行期间更加快捷和高效,鸡冠区人民法院加大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力度,在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和最后执行阶段铺好路、搭好桥,创造一切便利的执行条件,坚决做到案结事了。一是快速审核,积极满足当事人诉求。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完美结合,根据当事人情况分别适用保全种类,让当事人少跑腿,一个窗口对外,内部信息按规定快速有序流转。二是有序流转,服务执行工作大局。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格局下,执行工作压力比较大,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诉前保全、快速流转保全信息,服务全院执行大局。三是相互配合,实现保全与执行协调联动。根据最新精神规定,大力适用财保字号,对能保全的案件,积极开展保全业务,让保全服务执行。
这件案例让我们了解到权利兑现其实并不难,因为财产保全是一副“猛药”,只要起诉前或起诉时采取保全措施,封住了对方财产,将来的胜诉文书执行就不再难,避免出现执行不能的问题。
法官提醒,诉讼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权利保障的一种方式,而财产保全则是权益实现的利器。当事人欲准备起诉,一定要谨记“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要尽可能申请财产保全,不留后患!鸡冠区人民法院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协作配合,在立案、审理阶段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