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冠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设“和谐法庭”和建立“社区调解”模式,推动定纷止争职能从传统开庭审判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切实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近日,民二庭调解了一起涉包保社区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案涉金额为10万元,该案件立案受理后,社区调解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查阅卷宗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据了解,本案实际交付借款金额为95 000元,因调解人员对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完全掌握,包保社区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了跟进,并指导调解人员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借款的交付数额、还款情况及双方关系、借款用途进行了全面了解。最后认定了借款的数额及还款金额后,双方达成了调解。
通过本次矛盾纠纷的化解,畅通了社区调解员对民间借贷类纠纷的把握程度,强化了矛盾源头治理,发挥了“社区调解”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优势作用,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