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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不能让亲情因纠纷变凉!

  发布时间:2024-03-28 08:56:01




    民生案件无小事,关系着群众急愁难盼,牵扯着人间亲情挚爱。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通过调解处理了案件,同时解决了亲属之间的纠纷,化解了矛盾,修复了血脉亲情。

    在原告张甲与被告张乙、被告刘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张甲与张乙系姐妹关系,2023年11月1日,本院作出判决,张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甲委托保管款项516 646.46元及截止2023年10月16日的利息415 867.53元,合计932 513.99元,2023年10月 17日起至委托保管款项全部返还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返还的委托保管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继续计算。但旷日持久的民事案件消磨了亲情,姐妹之情,张甲遂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于跃了解到,该案有调解执行基础,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仔细询问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原因,说明执行立案后所产生的执行费应由被执行人支付,并告知张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带来的不利后果。

    为了缓解双方之间的亲情,承办法官尽力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将案件解决在执行立案前,尽可能修复姐妹之间的感情,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张乙在了解到执行案件会对自己产生的不利影响后,表示自己愿意配合履行法定义务。张乙向承办法官提及自己有一处房产,目前正处于查封状态,想将该房屋卖掉用于偿还张甲,该房估值六十万余元,且张乙积蓄仍有三十余万,可以偿还张甲全部欠款,法官多次与申请人张甲沟通,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张甲最终同意将该房屋暂时解封。

    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张乙将该房屋出售,卖房款打入指定账户,承办法官与张甲沟通要将钱打入其账户,但由于其在外地无法办理该行银行卡,承办法官陪同张乙将涉案金钱取出,没有存入张甲指定账户银行卡。

    因案涉执行款已全部到位,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该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保障其胜诉权益得以实现,也节省了往返路费、时间与精力,被申请人也致电感谢执行法官,化解了双方之间多年的恩怨,弥合了双方之间的亲情。

    “不能让亲情因纠纷变凉”。承办法官结合双方情况,对该案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导、明法析理,并对未履行的后果逐一分析,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一旦执行程序启动,由于送达通知书较多,案件执行周期较长,不仅增加执行申请成本,还会延长执行时间,降低案件质效。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建立执行立案前端化解机制,通过推动审执联动、财产查控前置、夯实制度保障等方法,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本案执行人员协助被执行人将房屋购买款转入申请人名下,省去了法院执行的环节,减少了执行案件的数量,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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