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在鸡西市内的一家银行内,赵某主动将欠款30万元转账给付了仲某。案件未经过诉讼,就轻轻松松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原来,仲某与赵某是朋友关系,平时关系一直很好。2023年的春天,赵某因为家里急需用钱,便向仲某借款30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偿还,仲某同意后,赵某出具一份借条。但是等了三个月后,仲某向赵某要款时,赵某却以种种借款拒绝偿还。无奈之下,仲某于2023年夏天起诉到鸡冠区人民法院,要求赵某给付欠款30万元。
经过法院庭前调解,赵某同意一个月内给付欠款,并出具了一份还款协议。出于信任情况下,仲某撤回了起诉。但是未料到等到还款期限到期后,赵某还是以种种借口推脱,未能还款。
期间,仲某听说赵某因为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已经赔偿了别人20多万元。说明赵某有偿还能力,便委托律师到房产部门,查询到了赵某的丈夫有房屋,于是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查封赵某和丈夫共同所有的房屋,并提供自己的房产作担保。
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后,到房产部门查封了赵某和丈夫共同所有的房屋户籍,并到赵某所住的单元张贴了查封公告。赵某看到查封公告后,看到邻居都议论纷纷,感觉脸面过不去,便主动联系仲某给付了全部欠款。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很多,甚至有的被告躲起来,拒绝到庭参加诉讼。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实,只要原告能提供被告人的银行账号、房屋、车辆,就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依法对被告人的银行账号、房屋、车辆进行冻结、查封,这样,被告会主动找到原告进行协商,主动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