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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人民法院:利剑出鞘 强制措施屡显实效

  发布时间:2024-04-16 13:59:17





    强制措施是执行工作的利剑,是执行工作高效开展的有力保障。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严打、严防失信行为,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鸡冠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并取得显著成效。

    在王某与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依据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立案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为2000年,案件标的32445元。立案后,经当时的执行法官查询卷宗,发现此案件是因为运费与煤款导致的纠纷,关乎社会民生问题,之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肖某催要案款,但是肖某总是以家庭困难、没有经济收入为由,只履行了1万元案款,剩余 2万余元案款迟迟未付,多任执行法官均未要回剩余案款,然而肖某却下落不明,杳无音信。2024年3月,经执行法官多处走访调查,发现肖某在建设银行有退休工资,之后便将肖某工资予以冻结并进行扣划,将案款全部打入申请人王某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人王某,通知他这个好消息,王某对执行法官连声感谢,历经了24年的案件终于有着落了,当事人的利益终于得到了受偿,为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另一起孙某与刁某、刁某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刁某、刁某某、刘某偿还孙某借款本金19.7万元、利息4 500元,本息合计201 500元。调解书生效后三被告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孙某向三被告索要无果后,于2024年2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经过财产调查后,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及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车辆车籍档案。同时,申请人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刘某在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红太村鸡西市某某有限公司冷库内存放大量玉米,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对冷库内进行搜查,对冷库内玉米进行查封、扣押并将执行裁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刘某,督促刘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三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还款期限,并找担保人为被执行人担保,后申请人孙某申请解除对玉米的查封,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应用力度,持续强化执行搜查、拘传、拘留、腾退等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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