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正当时。早春时节是涉农案件多发期,鸡冠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力解决涉农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春耕保驾护航。
4月21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宇接到申请人申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给他打来电话说要和解。刘宇不顾周末休息时间,立刻请示执行局局长庞学勤与副局长王阳,在王阳副局长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公司,进行调解。该案件是关于申某某与黑龙江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鸡西市鸡冠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主持调解,黑龙江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前返还申某某货款55 967元。本院于2023年9月11日作出(2023)黑0302诉前调确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黑龙江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仍未履行该调解协议,申某某于2024年2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而该公司始终未能履行。在此次“谷雨行动”对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搜查的强烈威慑下,有效促成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55 967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有力展现了执行声势与权威,顺利执结了一件涉农案件,为农民春耕保驾护航。
“谷雨行动”保春耕不只是喊口号,而是全体执行干警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努力奋斗才能完成的任务。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利用节假日、时令节气等特殊节点,加大涉农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