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在辖区村屯范围内开展“弘扬婚俗新风”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庭干警向群众宣传了2024年初下发的1号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群众关心的彩礼范围、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同时讲述了高价彩礼给双方家庭带来的危害,引导大家树立文明新风,让彩礼归于“礼”,呼吁在场适龄青年树立婚嫁新风,为爱情减负。
《礼记•昏义》、《唐律》、《明律》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即为现代的过彩礼,彩礼之礼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当“财”性愈发凸显,“礼”性不断弱化,高价彩礼不仅造成给付方的经济负担,也是婚姻中束缚女性的枷锁,使传统婚俗逐渐背离了美好初衷,成了冲突矛盾的助推手。
高价彩礼之风带来了诸多的家庭社会问题,移风易俗并非易事,但好事多磨终成事,佳期难得自有期,下一步,红星法庭将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的优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婚嫁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