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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玩失踪?别怕!

  发布时间:2024-05-08 15:04:14



    最近,鸡冠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某主动同意分期偿还原告于某某借款9000元。使得这起原来找不到被告王某某的案件,最终落下了完美帷幕。

    于某某与王某某系朋友关系。王某某于2023年7月4日以在山东省老家购买房屋为由向于某某借款12 400元,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交付给王某某7400元,现金交付给王某某5000元。借款后,王某某回到了山东,也偿还了3400元,但是剩余借款9000元至今未能偿还。于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要款,但是都未要回来,于是于某某生气的说如果王某某再不还款,就要报警了。没有想到,王某某竟然将于某某的手机和微信全部拉黑,让于某某根本找不到他。王某某本以为于某某找不到他,他就不用偿还欠款了。

    无奈之下,于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工作人员打王某某的电话拒绝接收。于某某于是在法官的告知下,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王某某的身份证号码,查封、冻结其名下存款9000元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其他财产。于某某提供了担保。法院于2024年4月1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冻结了王某某名下存款9000元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其他财产,当日,王某某在山东与他人进行买卖二手车交易时支付宝被冻结,无法交易,就主动联系执行财保中心的法官,法官告诉他联系办案的诉讼法官,2024年4月3日,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王某某拖欠原告于某某借款9000元,上述款项被告王某某分四次返还原告于某某,每月返还2 225元。如被告王某某任意一期违约,原告于某某可就剩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在诉讼案件中,最难的是被告人不接电话,不到庭参加诉讼。诉讼财产保全,原告方可以申请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冻结被告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号等其他财产。一旦被冻结后,被告将无法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号进行交易,就会主动联系法官,积极解决纠纷,使得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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