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雷霆行动”取得了新进展。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雷霆行动”为契机,对未结案件逐一排查,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敢于碰硬。执行员刘宇在办理的华某申请执行刘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鸡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华某325000元,刘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法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拒不配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刘某未如实申报财产,以身试法。执行局王阳副局长亲自主持召开案情分析,制定执行方案,并报院长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震慑被执行人,彰显司法权威。
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争”的意识、“敢”的激情、“实”的作风,以点带面,攻坚克难,重拳出击,力将打击拒执犯罪的“雷霆行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