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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需防范 司法建议开良方

  发布时间:2024-06-13 09:25:33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保全案件,在执行该民事裁定中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信息账号户名与卡号不符,无法进行查封;某房屋在房产部门无登记,无法查封。

    为了规范金融借款行为,防范法律风险,鸡冠区人民法院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机构:一、建立贷前审查、贷后监管、到期催收的银行安全保障机制。依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避免贷款人担保的财产发生转移;查清还款的银行账号是否为被申请人,以避免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发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二、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实行责、权、利统一,实行谁放贷、谁监管、谁失职,谁担责的制度,对于手续不完全,贷款人担保资产不属实情况,严格追责。三、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责任心。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调学习《民法典》中关于借贷、担保制度相关法律知识学习。

    黑龙江鸡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与执行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该银行对鸡冠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予以认可,立即对贷款操作流程和现场处置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并按照司法建议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回函中,该银行对于法院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司法建议的发出,是鸡冠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利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有效举措,从源头提升了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鸡冠区人民法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在提升司法绩效的同时又能动司法,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规范有关单位行政行为,提高金融机构等企事业的经营管理水平。2023 年至今,已执行金融机构案件纠纷 60余起,化解金融机构债务达千万元,有力提升鸡冠区人民法院公信力,优化了鸡冠区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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