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凝聚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新起点、践行新担当、履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建功新时代,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第一党支部党员 陶思宇
平凡的“螺丝钉”•不平凡的“坚守”。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这是《荀子修身》中的一句话,也是陶思宇工作和生活中最真实的写照。
陶思宇同志,女,中共党员,鸡冠区人民法院一级科员,在鸡冠区法院工作的这些年里,她一直从事执行局上报下达、数据统计和各类执行系统的管理工作,仅数据统计一项每年就要报送上千份。虽然她说这些都是她应该做的,但她毫无疑问的将应该做的工作做到了最好,她真正的践行了“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就要干好一行”的信念。她的岗位是平凡的,但她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她工作勤勤恳恳,从不邀功颂德,她团结同事,维护集体荣誉,她协助领导,认真完成每一次任务。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工作,她总是笑着面对,有一股积极向上的劲头,就好像魔力一般能给身边的人充满能量。“路程虽近,不走就达不到目的地;事情虽小,不做就成功不了。”平凡的岗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是有一颗甘于奉献的心,陶思宇用一桩桩的小事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坚韧!
第二党支部党员 魏志恒
魏志恒同志,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任鸡冠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车队队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风采。
近年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车辆保障任务更为艰巨,“五+二” “白+黑” “连轴转”已成为车队工作的常态。身为一队之长,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始终做到勇挑重担、冲锋在前。2020年,疫情发生后,魏志恒同志在管理法院车辆的同时兼任区防疫工作任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加之日常办案用车紧张、保障难度大,他虽没有三头六臂和分身术,但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一人当作几人用,两天任务一天干,起早贪黑、马不停蹄,抢时间赶进度,全院办案用车从未受到影响。2021年,他获得了“兴凯湖防疫人员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并在建党100周年、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参与维稳工作53天,被授予“全市维稳先进个人”称号。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鸡冠区法院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魏志恒规范执行各级下发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化落实车辆使用办法,依托网上办公平台,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出车审批、过程监督、时间控制等制度,切实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水平。他对车辆管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勤维护,监督车辆用油、遵守交通规则等情况,强调车辆使用纪律,落实安全措施,压实安全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和运营成本,确保公务用车叫的到、开的出、跑的稳。
第三党支部党员 宋扬
宋扬同志,女,汉族,1983年6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任鸡冠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曾先后评为优秀公务员。
2023年,宋扬团队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302件,刑事案件19件,是名副其实的办案标兵。
在法院工作以来,宋扬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完成部门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的协助民事、执行等多名法官办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自2021年担任法官以来,共审理民事案件580件,刑事案件24件,无一发回重审案件和无长期未结案件。家事少年审判庭既要审理涉少刑事案件,还要审理全院家事案件,为及时保质保量审结案件,宋扬坚持带头办案,科学紧凑地安排每一项工作,因案多人少,占用休息时间是家常便饭,起草文书也经常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加班完成。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党员干警,她始终秉承“守初心、担使命”的办案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公正、恪尽职守、勤勉为公、司法为民;她一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凭着公平正义的本心,办好每一桩家事案件,真真切切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实实在在的化解矛盾,实现真正的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