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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申请人瘫痪在床 法官亲自送款上门

  发布时间:2024-07-03 13:54:33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还让你们大老远跑路把钱给我们送来,谢谢……”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关于王某申请执行鸡西市某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鸡西市某加工有限公司给付王某玉米款15万元,运输费800元,现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得知该案申请人王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安排执行法官处理此案,当天即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立即将案件交付,并于次日安排法官将案件款送至申请人家中,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近年来,鸡冠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全力保障辖区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基层办案、到村开庭,为困难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为特殊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甘当为民服务孺子牛。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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